卫健委发文,医院用药全面信息化监管来了!

2019-04-11

  此前,医疗机构一直被认为信息孤岛,但是现在,随着这一纸命令的下达,医院的用药数据全面上传,医院用药将全面置于聚光灯之下。作者|司徒阳明


  来源|药脉通


  医院用药要处于全面信息化监管之下了!


  4月9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要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国家、省两级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和国家、省、地市、县四级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实现药品使用信息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覆盖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现在,大数据威力正在逐步展现,人们**为熟悉的是,在收集了海量数据之后,很多针对大众消费品公司有了**营销。


  依托这纸行政命令,大数据必将在医疗行业引发地震。在用药数据大曝光的情况,对于医院、医生来说,通过卖药赚钱的路越来越难了,用药的不合理之处都会曝光,尤其是个别医生大规模用药,无论对医生还是企业来说都是个隐患,通过医疗服务赚钱未来必将成为主流渠道。当医院和医生靠医疗服务赚钱为主时,医药人想再靠回扣利益撬动处方更不行了。创新药还可以通过解决新的疾病满足临床需求获得市场,对于众多的仿制药企业来说,如果因为落标或者价格等原因不能参与国家主导的带量采购游戏,仿制药还能怎么卖?无论目前仿制药卖得好还是不好,这都是目前要考虑的问题。


  此前,医疗机构一直被认为信息孤岛,但是现在,随着这一纸命令的下达,医院的用药数据全面上传,医院用药将全面置于聚光灯之下。尤其是,通知还剑指医保控费和医疗不合理用药,辅助用药作为众矢之的,显然将会继续遭遇重创,此外,药品监测还为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分级诊疗等下了数据基础,未来各种药品使用显然将更有数据依据。


  对于医药行业的影响,从通知列出的几大目标可以预见:


  1,收集上来的数据将为国家基本药物、鼓励仿制药品、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服务。药脉通理解,未来基本药物目录等动态调整目录将会以临床为基准,未来或许只有临床表现好的药品、疾病必须的药品才可能成为基本药物。


  2,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提高**用药、合理用药水平;药脉通认为,在充分了解大医院和基层用药后,平和、合理化用药机构,为分级诊疗的用药做好基础;


  3,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4,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


  5,提出改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宜临床需求的药品。


  2019年有3大监控重点,2020年全覆盖


  通知显示,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的推进步骤为:


  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试点省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各省(区、市)重点监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


  2020年,监测范围基本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逐步实现对所有配备使用药品进行监测。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主自愿参与药品使用监测工作。


  其中,2019年的监控重点为:国家基本药物、抗癌药降价专项工作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品种为重点。


  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将迎来**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包括各种考核指标,在药品使用方面包括基本药物、辅助药物等药品使用比例都纳入考核指标。有了药品使用检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相信这些指标有了具体考核依据。三级医院对于各种药品使用将会更为用心,当然对于基本药物、抗癌药和集中采购药品来说,利好来了,这是政策强有力的保证啊。


  重点分析这些数据


  对于药品数据信息采集,国家卫健委要求:


  一是开展全面监测,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主动配合,系统收集并报告药品配备品种、生产企业、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信息。


  二是实施重点监测,在全国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机构,在全面监测工作基础上,对药品使用与疾病防治、跟踪随访相关联的具体数据进行重点监测。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对于采集上来的数据,国家卫健委还在通知中列出了分析重点:


  针对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配备和使用情况,分析用药类别结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使用、仿制药和原研药使用、采购价格变动、药品支付报销等情况,为临床综合评价提供基础信息,并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在数据分析和深度挖掘基础上,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医保、药监等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续有效保障药品供应,更好促进“三医”联动。


  建立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等遴选,组织开展综合评价。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运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加强与医保、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共享,促进完善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药物政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突出药品临床价值,推动有关证据用于国家基本药物、鼓励仿制药品、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提高**用药、合理用药水平;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提出改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宜临床需求的药品。(原标题:国家卫健委突发通知:全国所有公立医院,上报采购、使用信息!震动医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