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新规!严查医械领域滥用职权,配送、竞标垄断重点处治

2019-10-25


本文来源:医用耗材联盟

作者:十一酱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表明,上海市为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拒绝垄断,重点查处地方保护、限制竞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将制止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放在了工作重点的首要位置。“重点查处违法为各级医疗机构指定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的行为,纠正在医药采购中实施地方保护、排斥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阻碍药品自由流通等行为”。


众所周知,在医疗领域中“滥用职权”的现象并不少见。利用职务之便指定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造成企业垄断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招标过程中,设置参数限制排斥外地竞争者,阻碍外地商品进入市场的现象也频频发生。


毫无疑问,这些举动对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性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采购招标的过程中也极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因此,及时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刻不容缓。


步步为营,限时4个月严查严改


在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中,上海市将其分为了三个阶段


首先,自2019年9起各单位通过举报、信访、新闻媒体报道、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梳理违法线索于9.27日前向市局反垄断办提交。接着,在2019年10-12期间各区市场监管局再根据市局委托开展相关案件的办理。最后,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于2020年1月24日前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局反垄断办,市局将有关情况于2020年1月31报市场监管总局。



换言之,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上海市将大力整治“垄断、限制”现象,严厉打击耗材配送领域不法行为,对“独家垄断”零容忍


“独裁”泛滥,国家严厉惩治


事实上,早在今年7月,国家市场总局就发布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文件》(以下简称《文件》)。


《文件》中明确国家市场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由此可见,对于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家对于整治行动的重视程度也可见一斑。


此外,原国家卫计委也在去年年初发表声明称将对医疗行业的反垄断及限制竞争进行大清理。


早在2018年的6月,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政府就被举报与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由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负责封丘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耗材配送工作。


此举严重违背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产品”。


在调查过程中,封丘县人民政府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及时报送了《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诺医药有限公司限制性竞争的整改报告》(封政办[2018] 83号)和《封丘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5号),决定撤销涉嫌违法的会议纪要,消除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社会后果,规范行政行为。


从原国家卫计委到国家市场总局再到今天的上海市市监委,治理垄断、限制竞争的工作开展可谓是快速且坚决,治理业内“独家”泛滥已经成为了规整医械圈的首要任务


随着上海市专项活动的落地实施,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省市加入到整治医械圈的行列。对于医械从业者来说,市场将会更加的公开透明,跨区域跨省市竞标也将更加的公正自由。


地方性龙头企业的减少,对流通领域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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