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行DRGs付费!倒逼大批医院降成本,要革经销商的命

2019-08-08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7月17日,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会上,浙江省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


浙江省医保局局长杨烨、省卫健委巡视员马伟杭对《意见》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三年拿出“浙江样本”


本次发布的《意见》既是对2018年9月《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的落地措施,也是浙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


浙江省医保局局长杨烨介绍,本次支付方式改革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协同配套机制等12项具体任务。


浙江率先启动省级DRGs,重点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


浙江省明确要重点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主要是为了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DRGs点数法是指医保部门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把疾病分为若干组(金华设了634组),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治疗一个病人得到相应点数,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计算出每点的价值,再算出每个医院实得的费用(即“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


其中由省级制定 DRGs 标准,由地市计算 DRGs 点数,由统筹区确定 DRGs 点值。通过建立这种机制,鼓励医院多看病,多使用性价比高的药物和耗材,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节约医疗成本,增加医院收入,激励医院、医生成为人民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守门人”。


DRGs在国外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支付方式,但在国内仅有零星的地区开展,浙江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推广DRGs的省份。


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在9月底前,省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制订出台DRGs分组标准和点数法付费办法,各设区市制定出台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细则。12月底前,各统筹区制定分级诊疗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30个城市试点DRG,倒逼大批医院降成本,要革经销商的命


早在5月2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在近日召开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会议公布DRG付费国家30个试点城市名单,介绍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筹备情况和主要内容,而现在浙江省已经率先落地!这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倒逼大批公立医院降成本,控制耗材成本、流通成本,要革经销商的命!


DRG付费的重点在于通过打包收费的形式,将药品和耗材内化成医院的运营成本,最终实现收付费的闭环。如此一来,在新的医保付费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下,医院自然会产生主动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控制医疗成本的动力。改革也将打破药品耗材供应中的药械企业、药械代理商、医院、患者之间的平衡,将有可能重塑整个药品耗材供应链。


2017年,时任《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规范》研究组组长张振忠自一次论坛上就直言,2015年我国医生总数只有280万人,而医疗领域的经销商就有300万人,“DRG要革的是这些经销商的命。”


以往大多数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配送模式都是粗放型,存在大量浪费。随着全国范围内DRG改革开始传给从试点到全面落地,和这些大三甲医院一样,各个公立医院物资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利润中心转换为成本部门,医院医疗产品收入大大降低,急需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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