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PA】国家药监局关于苏州久久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19年第77号)

2019-11-15

国家药监局关于苏州久久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19年第77号)
2019年11月07日 发布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苏州久久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查看企业《管理者代表任命书》QSSC版次1/B,2017年5月2日企业任命胡某为管代,但该管代自2018年以来因病进行治疗无法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意识的要求。

二、设计开发方面

企业JJS-A9000A产品注册型式检测报告编号:(2016)ZC类第10600号-EMC中所附产品内部照片同产品实物样机内部比对后发现,高压变压器尺寸及进出线发生了变化,未识别更改可能导致的产品电气安全风险;企业针对有关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对输出口孔径和高压输出线插头尺寸进行了产品设计更改,但未提供相应设计变更风险识别、管理记录,不符合《规范》中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采购方面

企业提供的高压变压器“承认书”(DATE:2013-12-05)中载明变压器结构尺寸且不含电阻基板部件,而所采购变压器实物为其他尺寸且含有电阻基板部件,采购物品同规定要求不相一致,不符合《规范》中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该企业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的,依法严肃处理;责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该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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