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5.4亿元!医械公司负责人判15年,下游罚8700万!

2019-07-12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底作出的一份二审判断书显示,两家医药公司因从五家医疗器械公司虚开发票5.37亿,开票源头被查、责任人被抓,药企补缴了8700万元税款。


据判决书,何某控制的5家医疗器械公司向湖南两家医药公司虚开5.37亿元一案维持原判: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2016年期间,何某委托他人先后注册成立五家医疗器械公司。2014年开始,何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赚取差额手续费。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何某通过与邓某、苏某等人联系,从上述五公司向湖南两家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6份,税价合计5.37亿元。


为掩盖虚开事实,制造货物交易假象,两家医药公司先后向何某控制的5家医疗器械公司支付发票款5.37亿元,这些费用在扣除“手续费”后逐笔回流至两家药企。在此过程中,何某个人账户共收取“手续费”4464.8万元。


案发后,两家医药公司于2017年先后向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补缴税款共计87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成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尽管案发后两家药企补缴了税款,未给国家造成实际税款损失,但何某行为已严重危害了国家增值税征纳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处罚性,依法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某的刑事责任,最终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


药械企业销售费用、财务问题迎来检查风暴


早在今年6月,财政部、医保局要联手核查77家医药企业财务问题,重点瞄准销售费用。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药企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情况,还包括药企费用、成本、收入的真实性。尤其是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真实性、收入的真实性、销售返点回扣等其他问题。


在两票制的大环境下,财政部用“加急红头文件”的形式对医药行业的会计检查,无异于从源头上遏制药企的不合规行为。


然而,检查对象并非只有药企,一场围绕整个医药行业财务问题的严查风暴,正式开启。按要求,检查目标还将延伸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咨询等机构,甚至包括医院。


这已不仅仅是被随机抽取的77医药企业的事,而是整个医药行业的大事。财政部和医保局的联手,说明此次检查除了关注药企财税合规问题,还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有很大联系。在两票制、医保控费的政策大环境下,类似的检查有可能会继续扩大范围。


财政部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1、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2、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

3、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4、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5、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

6、是否存在货物空转现象等。